不問青紅皁白的成語解釋大綱
發音:bù wèn qīng hóng zào bái
簡拼:bwqhzb
類型:貶義成語
結構:動賓式成語
用法:複句式;作謂語、定語;指是非不分
出處:清 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回:“何況這回巡捕做了原告,自然不問青紅皁白,要懲辦被告了。”
解釋:比喻不分是非,不問情由。
示例:扯開衣服,看了兩處,不問青紅皁白,舉起鞭子就打。
那公堂上的問官,他是個中國人,也應該問個明白,何以也這樣一問也不問,就判斷了呢?”述農道:“這裏面有兩層道理:一層是上海租界的'官司,除非認真的一件大事,方纔有兩面審問的;其餘打架細故,非但不問被告,並且連原告也不問,只憑着包探、巡捕的話就算了。他的意思,還以爲那包探、巡捕是辦公的人,一定公正的呢,哪裏知道就有這把總升巡捕的那一樁前情後節呢。第二層,這會審公堂的華官,雖然擔着個會審的名目,其實猶如木偶一般,見了外國人就害怕的了不得,生怕得罪了外國人,外國人告訴了上司,撤了差,磕碎了飯碗,所以平日問案,外國人說甚麼就是甚麼。這巡捕是外國人用的,他平日見了,也要帶三分懼怕,何況這回巡捕做了原告,自然不問青紅皁白,要懲辦被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