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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車輛管理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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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許多人對一些廣爲流傳的標語都不陌生吧,標語是在宣傳時用簡潔的語言表達一個意思從而達到某種宣傳目的口號。那什麼樣的標語才具有啓發意義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小區車輛管理標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區車輛管理標語

1、停放好車輛後請務必鎖好車門,防盜系統置於告警狀態,車內貴重物品請隨身帶走,如有遺失概不負責。

2、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後必須馬上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須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3、未攜帶重物乘坐的士的客戶,倡導在小區門外下車,以減少小區車輛少量和出現事故的概率,也利於身體健康。

4、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司機需要自覺出示行駛證,由值班員履行登記手續。

5、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須放在自己的停車場)。

6、車輛嚴禁在小區內亂停亂放,對於違反小區車輛停放管理規定的車輛,車輛管理人員有權採取各種必要措施予以糾正,糾正過程中造成的車輛損失由車主自負;因私自亂停亂放造成嚴重後果的車輛,最高將給予禁止在小區內停放的處罰;因違反小區車輛停放管理規定,給小區公共設施造成損失的車輛,將責令車主負責賠償損失或恢復原狀。

7、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8、禁止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9、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小區相關制度執行。

10、小區XX號樓院內嚴禁停放各種車輛,緊急車輛即停即走。

11、不準碾壓綠化土地,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12、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13、倡導定期清洗車輛,營造美麗潔淨的環境。

14、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必須關好車門、車窗,治安巡邏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應及時通知車主,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15、機動車輛(包括摩托三輪車、腳踏三輪車)統一由北門進南門出,自行車、行人、二輪摩托車由中間人行出入口進出。長期住戶車輛須到物業公司辦理車場停車手續,憑發放的 IC 卡通行。臨時車輛進入小區必須從入口處領取收費單,方可進場停車,出場時憑收費單出場。停車時間 1 小時之內免費,超過 1 小時的白天按2 元/次,夜間按4 元/次收費,停車單據如有遺失一律按停車超過 1 小時收費。

16、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17、小區車輛管理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禁跟業主發生任何爭執;做到文明值勤,禮貌服務。

18、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19、小區車輛管理員在協調指揮車輛停放之前,應認真觀察車輛外觀,發現車輛有劃損撞傷現象應及時告知業主並做好記錄。

20、將管理處提供的“當代城市家園”的標識貼於擋風玻璃右上角,並在門崗登記房號,方便管理處識別屬本小區車輛或外來車輛,以便護衛員發現未關門窗、自動報警、停放在不合適位置等情況時及時提醒您。在車位不夠時,禁止外來車輛進入。

21、進入小區的車輛禁止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22、對業主(住戶)所有的或已租賃的泊位,小區負責做出相應標誌,阻止其它車輛佔用此車位,確保車主停車方便。

23、長期使用停車泊位的業主(住戶)和單位,可到管理處辦理停車泊位租賃手續。

24、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管理處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方可放行。

25、進入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

26、進入小區的車輛須具備車輛相關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牌號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7、進入小區的貨車必須由車管員協調至卸貨區停放,限時開走,服從管理,如不服從管理保安有權採取處罰手段。

28、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29、違反小區車輛行駛管理規定的車輛,管理人員有權採取各種處罰手段予以勸阻及糾正,對於不聽勸阻的車輛,最高將給予禁止進入小區的處罰。

30、進入小區的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

31、禁止載重量1500KG 以上的車輛及漏油、漏水等車況欠佳的車輛進入。

32、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33、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34、爲業主臨時停車提供方便,小區設地面停車場,並採取按月收費辦法。

35、小區車輛管理員如對工作不負責任、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如情節嚴重將追究法律責任。

36、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嚴禁停在路邊妨礙其他車輛通行,對於違反規定的車輛保安有權採取處罰手段。

37、將汽車報警設置在靜音狀態,小區內請勿鳴按喇叭和以不超過小區限速的速度低速行駛。

38、小區車輛停放完畢後,車場管理員要提醒業主,貴重物品不要留於車內,並檢查車門車窗安全,提高業主的安全防範意識。

39、禁止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各種機動及非機動車輛。

40、機動車輛要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嚴禁超車。

41、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後果自負。

42、各種車輛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43、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停放在小區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車棚內指定位置。

44、對居住小區的業主(住戶)和單位的車輛進行詳細的登記,並建立車輛檔案(車輛型號、車牌號碼、顏色),對已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給小區出入通行證。

45、停放在正規的車位和合適的位置上,請勿停放在消防通道、堵住出入口、綠化地、容易碰壞和影響他人進出的位置。

46、小區車輛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着裝,形象良好並積極主動地爲業主提供優良服務。

47、小區內所有車位實行流動車位,車輛進入小區後可就近尋找空置車位停放。

48、敬請您一定購買各種必要保險,以便出現異常情況後通過保險公司理賠。

49、遵守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愛護小區的道路及公用設施,不準亂停放車輛。

50、機動車輛在小區內行駛時,時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超車,禁止鳴笛。

51、進入小區的司機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禁止載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