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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免稅證明 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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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免稅證明 證明書

海關免稅證明
一、申報旅客攜帶或者分離運輸下列物品進出境者,應如實向海關申報:
1、海關征稅或限量免稅進境的物品;
2、進出境旅行自用物品和超出規定的旅行自用物品範圍但仍爲旅行途中需用的物品;
3、國家禁止進出境的物品和國家限制進出境的文物、貨幣、金銀及其製品,以及印刷品、音像製品等物品;
4、貨物、貨樣和其它超出旅客行李範圍的物品。
二、紅綠通道需辦理納稅或海關批註驗放手續的旅客,請選擇"紅色通道"通關;其他旅客可選擇"綠色通道"通關。"紅色通道"標誌爲紅色正方形,"綠色通道"爲綠色正八角形。
三、一般規定:
1、通關時,請將全部行李物品交海關查驗。海關未放行的行李物品,不得提取或裝運。
2、分離運輸行李物品請在"旅客行李申報單"上報明。自旅客進境日起六個月內運進的,海關予以驗放。
3、經海關驗覈簽章的"旅客行李申報單"請妥善保管,以便本次出境或者進境時憑此辦理有關手續。
4、經海關免稅放行的物品,兩年內如出售、轉讓或轉作它用,必須報經海關覈准並補繳稅款。
5、經海關登記准予暫時免稅進境或出境的行李物品,請在覈準的期限內復帶出境或進境。
6、海關加封的行李物品,請不要擅自開拆或者損毀海關加施的封志。
7、海關未放行的或者應予退運的行李物品,請旅客其代理人在海關指定的期限內辦結手續。逾期由海關依法處理。
四、限制進出境物品:
1、煙、酒年滿16週歲以上的旅客攜帶進境的菸草製品和12度以上酒精飲料的免稅限量如下:旅客類別免稅香菸限量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量來往港、澳地區的旅客(包括港、澳旅客和內地前往港、澳地區探親旅遊等旅客)香菸200支或雪茄50支或菸絲250克酒一瓶(不超過0.75升)當天往返或短期內多次來往於港、澳地區的旅客香菸40支或雪茄五支或菸絲40克酒不準免稅帶進其他進境旅客香菸400支或雪茄100支或菸絲500克酒兩瓶(不超過1.5升)。
2、金、銀及其製品攜帶金、銀及其製品進境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爲限,須向海關申報,由海關登記後予以放行;復帶出境時,海關憑本次進境申報單登記的數量、重量查覈放行。攜帶或託運出境在中國境內購買的金、銀及其製品(包括鑲嵌飾品、器皿等新工藝品),海關驗憑中國人民銀行制發的"特種發票"旅行。
3、國家貨幣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爲6,000元。
4、外匯攜帶外匯、人民幣外匯票證、旅遊支票、信用證進境,數量不受限制,但是必須向海關如實申報。復帶出境,海關驗憑本次進境時向海關申報登記數額查驗放行。攜帶外匯出境超過旅客本次進境申報數額的,海關驗憑國家外匯管理理局制發的"外匯攜帶證"查驗放行。
5、文物(含已故現代著名畫家的作品)出境前須送交國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鑑定。攜帶文物出境時,請向海關詳細申報。海關驗憑文化部指定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鈐蓋的鑑定標誌及文物外銷發貨票或開具的許可出口證明查驗放行。未經鑑定的文物,請不要攜帶出境。攜帶文物出境不據實向海關申報的,海關將依法處理。
6、旅遊商品用帶進外匯在我境內購買的旅遊紀念品、工藝品,除國家規定應申領出口許可證或者徵收出口稅的商品外,海關驗憑蓋有國家外匯管理局統一制發的"外匯購買"章的發票覈查放行。
7、中藥材、中成藥旅客攜帶中藥材、中成藥出境,前往國外的,總值限人民幣300元;前往港、澳地區的,總值限人民幣1,500元。中藥材、中成藥的價格,均以境內法定商業發票所列價格爲準。進境旅客出境時攜帶用外匯購買的、數量合理的自用中藥材、中成藥,海關驗憑蓋有國家外匯管理局統一制發的"外匯購買專用章"的發貨票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範圍的,不準帶出。麝香以及超出上述規定限值的不準出境。嚴禁攜帶犀牛角和虎骨進出境。
8、錄像帶攜帶錄像帶進境,請向海關申報,並接受審查。海關審查內容後放行。
9、回國探親華僑和中國臺灣同胞攜帶進境的行李物品,海關按下列"限量表"免稅驗放:品名數量食品、衣料、衣着、工藝美術品、普通手錶和價值人民幣200元(含200元)以下的其它生活用品限合理數量香菸或雪茄或菸絲400支或100支或500克12度以上酒精飲料兩瓶(每瓶限0.75升)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照相機、錄像機、微計算機(包括主機和配套的專用配件)、音響組合、收錄音機、摩托車和價值人民幣500元以上、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其它生活用品一年內首次入境任選其中一件打字機和價值人民幣200元以上、500元(含500元)以下的電子琴、照像機等其它生活用品一年內首次入境任選其中五件
注:汽車不準進口;物品價值按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計算;舊衣着和舊牀上用品不準進口。一年內首次進出境者,從第二次進境起,海關中免稅放行"限量表"第一至三項物品。攜帶出境的物品,除禁止和限制出境物品外,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准予帶出。進境或者出境暫時居留下超過一年的短期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應以旅行需用爲限。獲准離開海關監管區的過境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海關按照對短期旅客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