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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說法》觀後感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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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完一部影視作品後,這次觀看讓你心中有什麼感想呢?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觀後感了。那麼你真的會寫觀後感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今日說法》觀後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今日說法》觀後感15篇

《今日說法》觀後感1

我在網上看到了一期“今日說法”的視頻,讓我有了很多想法。

這則今日說法講的是去年那個暑假的一件事:有幾個孩子在暑假裏去小河邊游泳,有一個孩子在水中快不行了,這一羣孩子中卻有一個孩子主動跳下河去救他,將這個孩子救下後,自己卻因精疲力竭而溺死在水中了。可誰知,被救的孩子不但不去叫大人來救他的恩人,反而看着他的恩人死在水中,而且死後還將死者的衣物拿走藏起來,就當沒事,製造不在場的假象。

看了視頻以後,我非常生氣,這位被救的小朋友怎麼可以這樣無情,看着恩人活活淹死在水中。想一想,如果他不去救你的話,那麼死的不就是你了嗎?就算是恩人淹死了,也應該告訴死者家人啊,別人也不會怪你的。這樣不聲不響得藏起死者的衣物掩飾他的死掩飾得住嗎?遲早會露餡。這樣做不但對不起救你的人,更對不起他的家人啊!要知道,自己的孩子丟了比知道他死了還要着急、難過。這樣做事沒有良心的啊!

今後我可不能做這樣的事啊,別人救了你,應該知恩圖報,而不是恩將仇報不能做那種沒有良心的人!

《今日說法》觀後感2

自從看了《 今日說法 》後,知道了許多關於法律的知識。

例如:

第一,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販賣x洛因超過50克或販賣x片超過1000克就可以判死刑,但也會緩期執行死刑。

第二,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偷逃稅款達到50萬元以上的應該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情節更嚴重的甚至可以判處 死刑。

第三,根據我國《婚姻法》中規定,婚約在法律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只要領了結婚證,雖然沒有舉行結婚儀式,但在法律上已經是合法結婚了。

第四,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在出現輕微交通事故時,當事人之間可以私了。第五,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如果一個人把他人打成輕微傷,可以不負刑事責任,但也要賠償他人相應的民事賠償損失,如果一個人把他人打成輕傷、中傷或重傷,除了要負刑事責任,還要他人賠償相應的民事賠償。還有許多的法律,如《反虐待動物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已及《藥品管理法》等等。

看了《今日說法》以後才發現,原來有這麼多的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啊!看來,我還是一隻井底之蛙呀!

《今日說法》觀後感3

今天,我看《今日說法》這個節目,節目裏說的是要和壞人鬥智,不要鬥勇。

節目裏請了4位7、8歲的小嘉賓作客。第一個環節是今日說法的記者和其中一個小嘉賓的父母串通好,把家裏佈置成一個被盜現場,再由父母把小嘉賓帶出家,途中讓他先回家,看看他遇到這種情況會怎麼樣。在實驗的兩個小孩中,一個遇到這種情況,猶豫了一下,走了進去,突然看見今日說法的記者走了過來,這位小女孩嚇了一跳,連忙跑下了樓梯。另一位小男孩看到了這種情況,馬上去告訴了下面的爸爸媽媽。

節目後面還播出了一些案子,告訴我們遇到危險時應該怎樣自救。

看完了今天的《今日說法》,我知道了要和壞人鬥智,不要鬥勇。不要做無畏的搏鬥,要冷靜,要學會向別人求助。不要爲了保護自己的財物和歹徒拼命,生命第一,財產第二。發現家裏有什麼異常情況,不要貿然進去,將這一情況告訴警察叔叔是最好的辦法。

這些經驗或許會在我今後的生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今日說法》觀後感4

今天,在網上看了往日的《今日說法》,一個話題深深的吸引了兒童的父母不知道孩子的要求,更不懂得孩子的自尊心。這些家長就沒有想到這樣做只能是孩子對前途失去信心,導致他們離家出走,加深與父母的恨。

我們雖小,但也知道人與人之間都應互相尊重。如果家長樹立了正我《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合格麼?》

一個叫小兵的17歲男孩,他幾次因考試分數低,怕父母毒打而離家出走,每次都是公安人員把他送回家。他對記者說:“一拿到考試分數,我就想到回家一定挨頓打,所以每次就偷偷離開。”

浙江偵破了一組犯罪團伙,大的16歲,小的12歲,他們都是學習成績差,怕挨父母毒打,就離家出走或有的父母離婚沒人管他們,他們各自就走向犯罪的道路,兩年內作案100多起。當閃亮的手銬戴在他們的手上時,各個都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其實,我們也有自尊心,也需要別人的尊重。犯罪確的教育觀念,那可以挽回多少悔恨的歲月呀!

《今日說法》觀後感5

我前幾天看了一個節目,名字叫《今日說法》,裏面講了一個感人的故事:

一個三歲的小女孩,她的爸爸在一次車禍中全身癱瘓,下半生只能在牀上度過。而她的.媽媽也因此跟她爸爸離婚了,丟下她和爸爸還有她八十多歲的祖奶奶在家。這個小女孩的爺爺奶奶出去打工給家裏掙錢去了,她就要照顧爸爸。

看了這個故事後,我非常感動。因爲小女孩實在是太聽話了,太孝順了!家裏沒有人照顧爸爸,她就開始照顧。這個小女孩照顧她爸爸不但盡心盡力,而且做的還比較好:她每天都會給爸爸煮方便麪,給爸爸倒尿。還知道插電源,關電源,使用家裏的電磁爐……而我呢?跟她差得太遠了:我只知道吃媽媽做的飯,吃完後寫作業,寫完了睡覺。媽媽整天把地拖得乾乾淨淨,而我只會時不時製造點垃圾……

我實在跟她差得太遠了!因爲人家省略的是優點,而我呢,省略的是缺點(好傷心~)。我一定要向她學習!

《今日說法》觀後感6

一位八旬夫婦四十年前由於傳統觀念,雖然生育了兩個女兒卻又領養了一個男孩,對這個孩子可說是關愛有加,溺愛倍至,甚至自己親生的女兒也無法得到這樣的待遇,可是由於溺愛使這個孩子變的任性,動不 動就對父母拳打腳踢,兩個已經結婚的女兒看在眼裏,急在心上。

他四十一歲的一個晚上,他又野獸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親。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親眼目睹了禽獸不如的弟弟如此對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時候用斧頭將他砍死而後去自首。

這起故意殺人案,一是有自首情節,二是死者有長期虐待老人的事實,二百多名鄰居聯名集體向法院請求寬大處理,最後判決的結果僅僅是判處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

我們也應該從這個案件中獲取教訓。虐待老人的行爲絕對不能做,雙親從小就教育我的這個道理得到了驗證。我們不能說這傢伙活該,不過也是咎由自取。

《今日說法》觀後感7

湖南省雷鋒的故鄉發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間,有八位小朋友一起到村莊邊的水庫抓魚,其中一位不慎滑進了深水區。生命危險時,另外一位大約12歲小朋友奮不顧身跳入水中把落入深水的小夥伴推上了岸邊,而自己由於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人和另一位小夥伴不但不救他,反而將死者的衣褲悄悄地藏了起來,然後若無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鄰居家借書和看電視,企圖製造不在現場的假象,使尋找死者的工作錯過了機會,直到警察偵查時才說出了真象……

看到這裏我爲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捨己救人的行爲正是雷鋒精神的體現,值得我們學習和讚揚, 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讓大人來救(因爲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會白白地犧牲自己。而另兩位小朋友應該受到批評,怎麼能見死不救呢!特別是那個被救小朋友應該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沒有死者的相救死亡的將是自己,他應該感到內疚。同時我也從這個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間,不遵守這一點,它會毀了一個人、一個家。

《今日說法》觀後感8

今天,我觀看了今日說法。

第一個故事是瀋陽的一個酒吧裏火災的情景。有一羣人爲了給朋友過生日,在酒吧裏放煙花,才引起了大火。死了十幾個人,受傷了四十多人,整個大樓被燒的面目全非。

第二個故事是一個叫興建樓盤在開盤的時候,許多人都坐在大廳裏看房子。剛開始有一個人發現了火光,但是卻無動於衷。後來,又有幾個人發現了火情,但是他們卻在一旁指手畫腳。直到濃煙四起。有人才意識到危險的來臨。現在小型滅火器已經沒有用了。大廳裏的人已經被濃煙包裹,最後死傷無數。

一場大火可以讓幾十萬人的生命結束。生命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是非常寶貴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要珍惜生命。我們遇到火災的時候可以:

一 不要慌張亂跑。應立即將一條毛巾侵溼(用衣服、牀單等也行),捂住口鼻,以防煙嗆入後暈倒、窒息。

二 火災襲來時要迅速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三 若所有逃生線路被大火封鎖,要立即退回室內,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發送求救信號,等待救援。

四 千萬不要盲目跳樓,可利用疏散樓梯、陽臺、排水管等逃生,或把牀單、被套撕成條狀連成繩索,緊栓在窗框、鐵欄杆等固定物上,順繩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樓層脫離險境.

《今日說法》觀後感9

今天央視的《今日說法》節目,真是觸目驚心。

事情發生在20xx年11月10日下午,四川省達州市渠縣卷硐鄉,一個就讀初二級的文筆細膩、感情豐富的13歲少女媛媛留下兩封充滿絕望文字的遺書後離家失蹤,經過親戚四處尋找,最終於次日上午,在離家約一公里的馬家水庫內找到了屍體。警方通過調查已經排除了他殺的可能,媛媛的死因系意外溺水身亡。我不禁思考,這是爲什麼呢? 第一,問題出在“留守兒童”現象,爲了謀生,農村裏有不少父母遠赴他鄉,把自己的兒女託付給他人照料。缺乏關愛的孩子,容易產生心理的問題。其實孩子是捨不得離開自己的爸媽,媛媛曾表示:她會理解大人掙錢,但不願讓父母走。 其次,學校教育也難辭其咎。以應試教育爲主的學校教育背景下,成績中等偏下且自尊心強的媛媛自然深感自卑,她害怕同學們的嘲笑甚至恐懼去學校,在校則經常以撕紙條等方式宣泄自己煩悶的心情。

再次,青少年的心理疏導不容忽視。年輕的媛媛有她懵懵懂懂的小情感。她怕別人玩弄她的感情,但現實很殘酷,與她無話不談的男網友“星”,在交往一段時間後突然從網絡中消失。她傷心欲絕,認爲“星”是徹頭徹尾的騙子。

《今日說法》觀後感10

今天收看的這期《今日說法》,令我吃驚的是逃犯竟是名美貌的年輕女子。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11年前,她和她的丈夫要開一家冷飲廠,就來到了新陽汽車改裝廠要買13輛保溫車,因當時廠子不景氣,他們就在沒付款的情況下先開走了13輛車。這麼做的後果就是汽車改裝廠一再催款,對方卻怎麼也不接電話,連人也找不到了,最後才知道他們把這13輛車典當了。汽車改裝廠向公安機關報了案。警方很快破了案,她和她的丈夫都被抓捕歸案。她的丈夫被判了刑,她因爲有孕在身,警方對她採取了取保候審,可沒想到在這期間她畏罪潛逃了,這一逃就是11年。

在潛逃的路上,她給自己整了容,改了名。她就像人間蒸發了一般,銷聲匿跡。11年來,線索時斷時續,可警方不曾放棄,一直執着地尋找着。終於11年後,警方將逃犯捉拿歸案。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正是因爲警方的這份執着和認真。我不禁對警察這一光榮而神聖的稱謂肅然起敬。我決定以後《今日說法》的每個節目都要準時收看。

《今日說法》觀後感11

這天,我看了《今日說法》這個欄目,令我吃驚的是逃犯竟是名美貌的年輕女子。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11年前,她和她的丈夫要開一家冷飲廠,就來到了新陽汽車改裝廠要買13輛保溫車,因當時廠子不景氣,他們就在沒付款的狀況下先開走了13輛車。這麼做的後果就是汽車改裝廠一再催款,對方卻怎樣也不接電話,連人也找不到了,最後才明白他們把這13輛車典當了。汽車改裝廠向公安機關報了案。警方很快破了案,她和她的丈夫都被抓捕歸案。她的丈夫被判了刑,她因爲有孕在身,警方對她採取了取保候審,可沒想到在這期間她畏罪潛逃了,這一逃就是11年。

在潛逃的路上,她給自己整了容,改了名。她就像人間蒸發了一般,銷聲匿跡。11年來,線索時斷時續,可警方不曾放下,一向執着地尋找着。最後11年後,警方將逃犯捉拿歸案。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正是因爲警方的這份執着和認真。我不禁對警察這一光榮而神聖的稱謂肅然起敬。

《今日說法》觀後感12

今天看了央視一套的今日說法欄目,這期節目講的是農村留守兒童犯罪的案件。

此案件中主人公是兩個中學生鄭清和薜謹,父母都在外打工,平時生活都有爺爺奶奶照顧。鄭清家裏家境稍微寬裕點,父母經常會給他寄點零用錢,而同學薜謹家裏家境比較拮据,可是薜謹又迷上了電腦遊戲,所以經常會向同學鄭清借錢,這次他問同學鄭清又借了900元錢,因爲平時借的錢薜謹都是偷偷的把家裏的口糧拿去賣了還錢,可是這次由於借的錢多賣口糧會被家裏人發現,所以薜謹動了把同學殺死就不用還錢的歪念,就這樣兩個年輕的生命都毀了,一個死了一個被判無期徒刑剝奪 政治權利終身。

在這個案件中我的心被揪緊了,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很讓我們擔心,由於父母長期在外打工,平時的教育和日常生活照顧都落在了爺爺奶奶身上,他們年紀大了也不懂得怎麼和孩子溝通,所以孩子很容易造成情感缺失,所以我呼籲在外打工的父母請你們平時多打打電話回家,只要有空就回家多看看孩子,讓孩子有正確的觀念。

《今日說法》觀後感13

在20xx年4月21日下午,我們在班主任謝老師組織下,觀看了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欄目做的一期校園平安課節目,在這裏面讓我感受最深的兩個案例是攀爬翻越圍牆和窒息遊戲。

在第一個案例裏,被害者亮亮是一位四年級的學生,他和幾名同學在爬圍欄,不慎踩空,手臂被圍欄上的鋼筋深深地插了進去。還好消防官兵及時趕到,經過幾個小時的緊張救援,亮亮被成功送到了醫院。

第二個案例就更加恐怖了。在一段網絡視頻裏,一名學生蹲在角落裏,照着指揮的那個人動,過了一會兒,那個人用手狠狠地掐住那名學生的脖子,那名同學一下子就暈了過去。過了一會兒,又被那個人用手打醒。根據玩過這個窒息遊戲的被害人小柴說:“那時,人就沒有知覺了,好像被拔了電又插上。”

從這兩個案例中,讓我懂得了不要去爬那些帶有鋼筋、玻璃、針尖狀的圍欄,因爲如果一旦沒抓住,你的身體就深深插到那些危險物品上;還有,千萬不要去模仿網上那些危險的遊戲,如果不小心,你的性命就會丟掉。

《今日說法》觀後感14

《今日說法》講了一個與物業管理有關的案例。一戶業主在自家陽臺上蓋了一個廚房,物業公司派人將正在裝修的廚房砸掉,業主以物業公司沒有與業主交涉,便將其廚房砸毀,造成損失爲由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

最終法庭認爲物業公司只是具有民事權力,而沒有強行拆毀他人建築(甚至是違章建築)的權力,只有司法機關纔有權力依法將其拆毀,而物業公司的做法已經超出了自身的權力範圍。

因此法庭判決物業公司敗訴,賠償損失。我覺得任何物業公司在對待業主時應當擺正自己,把業主當作上帝,而把自己當作業主值得信賴的管家。業主有什麼不對,應當與業主進行溝通交流,對其進行勸說,不能作出衝動的決定。最近有關部門正在審定物業管理的法規,希望儘快頒發讓廣大物業管理的同行有法可依。

《今日說法》觀後感15

你在哪裏

一個18歲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來到瀋陽。一天,和小夥伴們去丁香湖邊玩。卻被淹死在湖中。據和他一起出去的小夥伴說,他是爲了救一個人才跳進湖裏的。他們說,那個人被救上來以後就跑了,他們只顧的去救小夥伴也沒看清那個人什麼樣子。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後,那個孩子被一個大浪打進湖中,再也沒有上來。他家裏條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後的唯一依靠。他父親諮詢了民政機構,說可以申請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來做證。他們一家人尋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那個人一直沒有出現。後來有幾個湖邊的工人願意爲孩子作證。

專家分析說,對於見義勇爲者,首先應該是國家和社會給予他們補償,被救者承擔的義務比較小。國家設立見義勇爲基金,納稅人的一部分稅就被用來做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