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工作總結 > 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總結

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總結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3.46W 次

2011年區水產服務中心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爲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以及省、市、區“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爲、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有關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要求,成立了領導小組,設立了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制訂了《新洲區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積極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檢查監督、抽檢等專項整治工作,使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逐步完善,廣大養殖生產者的水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有了明顯提高,我區水產品質量安全經部、省、市抽檢和自檢460批次,合格率達100%。現將一年來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總結如下。

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總結

一、目標明確,水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全覆蓋。

2011年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目標是:以全面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關於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爲 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等爲依據,制訂了《嚴厲打擊水產品非法添加行爲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着力解決水產養殖過程中存在的水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嚴肅查處禁用漁(獸)藥、假劣飼料違規使用行爲;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和銜接順暢、運轉高效的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體系,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構建水產品質量安全長效機制,推進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和目標要求,結合我區漁業生產活動的特點,

成立了“新洲區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由中心主任陳小橋擔任組長,全面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分管副主任、紀檢書記和總工程師任副組長,生產科、漁政站、水產技術推廣中心等單位共同參與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設立了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區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訂了《新洲區2011年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標,明確規定水產品安全日常監管工作由區漁政站和區水產技術推廣中心具體負責。在此基礎上,中心與各街鎮場、漁業專業合作社及健康養殖示範場、水產標準化養殖示範基地及漁業科技核心示範戶簽訂了150份《水產品安全工作責任狀》,做到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全覆蓋。使水產品成爲新洲市場上最放心食用的安全食品之一,爲 “平安新洲、和諧新洲”建設作出了貢獻。

二、宣傳培訓,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知識深入民心

爲了加強從“魚池到餐桌”的.全程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我中心積極做好水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工作,共印製了《嚴厲打擊水產品非法添加行爲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方案》,《漁業法》、《湖北省實施〈漁業法〉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水產品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水產苗種管理辦法》等水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資料1萬份。同時,區漁政站多次通過電視臺、水產品安全執法檢查等活動宣傳水產品安全法律知識,區水產技術推廣中心利用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的機遇宣傳和普及健康水產品養殖的知識。全年共接受水產品質量安全法規知識宣傳和科技培訓的人數達1.5萬餘人次。通過宣傳使廣大羣衆清楚瞭如何生產安全水產品、如何識別健康水產品的知識,讓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三、源頭治理,加大水產投入品的日常監管

在日常監管工作過程中,針對我區水產品安全現狀和特點,以全區24.5萬畝養殖水面爲依託,以5個國家、省級健康養殖示範場和標準化養殖示範基地、綠色和無公害水產品基地及12個無公害水產品認證單位、38個較大規模的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及8家市“菜藍子工程”精養魚池新(改)建單位爲重點,對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記錄全面檢查,以邾城、陽邏、倉埠、雙柳、渡湖5大水產板塊基地爲核心,加強產地管理;。

在對水產投入品監管過程中,水產服務中心以全區35個魚藥、魚飼料經營大戶爲治理源頭,對其經銷的飼料、魚藥進行監測,加強違禁漁藥、飼料添加劑的監管,並與其簽訂了責任書。明確規定不準銷售使用無產品質量標準、無質量檢驗合格證、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准文號的飼料,不準銷售使用假劣獸藥及農業部規定禁止使用的藥品,不定期對全區所有經營漁藥、漁飼料的門店及養殖大戶進行抽查。區漁政管理站根據市區主管部門下達抽檢400年批次的目標要求,對全區水產品生產、流通環節實施了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抽檢。區水產技術推廣中心大力推行水產養殖標準化生產技術,改善生態環境,減少環境污染,引導廣大漁農積極開展無公害水產品養殖基地認定、產品認證;重點檢查養殖證、苗種生產許可證及養殖生產過程中漁用獸藥使用等情況。在4—6月魚苗生產季節,依據農業部《水產苗種違禁藥物抽檢技術規範》,

對全區11家苗種生產基地開展水產苗種藥殘專項抽查。在檢查過程中,責令2家基地補辦水產生產許可證,立案查處無證經營1家。在6月初接受了農業部和省、市水產部門對我區2個苗種生產基地抽檢,未發現使用違禁藥物。爲使消費者吃到放心魚,區漁政站在查處汪集、陽邏、武湖、雙柳街等污染死魚及農藥毒死魚的10餘起案件中,現場監督養殖戶對死魚進行了掩埋,防止了有毒有害的魚流入市場,避免了有可能發生的水產品安全事故。特別是7月12日,由總工程師餘幼如同志帶領區漁政管理站、水產技術推廣中心等部門檢測是否有孔雀石碌、氯黴素、硝基呋喃代謝物等禁用魚藥殘留,邀請區農產品質量安全辦、區工商分局、區食安辦、藥監中心、市場中心等單位協助,依法對區內邾城、陽邏、倉埠等街的農貿市場和中百、中商大型超市等重點經營場所銷售的水產品質量進行安全例行抽檢,重點抽檢了黃顙魚、鯽魚、花白鰱、草魚、鯿魚等7個品種,檢測的樣品達30批次,經檢測產品合格率達100%,並通過新洲區電視臺及時進行了報導,讓廣大市民放心食用市場上銷售的水產品。10月23日農業部對新洲區漲渡湖漁場、新洲區湖港養殖專業合作社和xx煥彩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產出的青魚、草魚、鰱魚、鱅、鯿、黃顙魚、鱖等無公害產品20個樣品的違禁藥物殘留檢測中,產品合格率達到100%。通過全區實際開展460批次的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禁用魚藥檢出率爲零,有效地保證了水產品無重大疫情、無使用禁用投入品和食用水產品中毒事件發生。

四、存在主要問題

一是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難度大。全區有2.1萬漁民,生產經營分

散,點多面廣,給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帶來巨大壓力。少數漁民的水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保護意識不強,水產品的源頭質量安全不容樂觀;有極少數養殖戶對“三項記錄”不夠重視,安全高效、安全、低毒、經濟的新型替代漁藥和疫苗研發推廣滯後等原因,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基礎還不牢固;加上養殖基礎設施的改造建設以及良種、疫病、檢測體系的投入不足,全面推進水產健康養殖,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不斷提高難度很大。

二是質量安全工作隱患較多。在生產過程中,少數漁民對水產品質量安全重要性的認識較模糊,未能認真實施科學養殖、提高產品質量的方法和技術;部分養殖戶盲目追求高產,提高魚苗投放量和飼量,使水環境惡化,引發疾病增多,用藥量增大;有些養殖戶沒有掌握科學的防病治病、合理用藥知識,難以對症用藥,重複用藥、過量用藥,造成藥物殘留嚴重、水污染加劇,導致水產品品質下降。一些魚藥生產廠家不標明其化學名稱、主要成份、禁忌和副作用,在產品名稱上標新立異,出現了一藥多名和一名多藥,任意誇大藥物適應性和療效,誤導養殖戶,使其用錯藥或過量用藥,造成藥物殘留現象發生。

三是質量安全工作基礎薄弱。一是我區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今年纔剛剛起步,只有區漁政站具備初級定性檢驗設施,全區水產品產地、農貿市場、超市及街鎮均沒有相關設備,每年檢測水產養殖單位和個人數量和批次有限,大量的養殖生產單位和個體經營戶仍遊離監管範圍外。二是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專項經費不足,很多工作難以開展。三是檢測水平相對滯後,技術力量、設備、設施的投入遠不能滿足我區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