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教育範文 > 讀後感 > 讀杜絕高空拋物有感範文大綱

讀杜絕高空拋物有感範文大綱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1.49W 次

一位婆婆抱着出生剛滿40天的小孫女在小區曬太陽,一塊水泥塊從天而降,打破了小孩子的頭顱,腦漿溢出、小孩當場休克。這是2014年11月20日發生在武漢市漢陽世紀龍城小區的一幕。目前,這個小孩子雖已做過兩次開顱手術,可還是留下後遺症。5月26日上午,武漢市城管委信息宣傳處處長葉志衛、市城管委青年志願者及武漢市級電視臺、市級紙媒、網媒記者,到漢口澳門銀座一出租屋,探望武漢市首例高空拋物受害嬰兒及其家屬。(詳見5月27日中國文明網)

讀杜絕高空拋物有感範文

這樣的高空拋物傷人事件已算不上什麼新聞,但回想起來仍令人心有餘悸。現實生活中,一些居民往往爲了一己之便,將家中的塑料袋、果皮、紙屑等所有垃圾,都往樓下扔。因而,有人形象地稱其爲“垃圾炸彈”,是一點也不爲過。筆者以爲,這種高空亂拋雜物的行爲是一種典型的自私自利行爲。樓上居民爲了自家乾淨,卻全然不顧周圍環境的好壞與他人的安全。他們的做法說明其缺乏城市主人翁意識,缺乏愛護城市的自覺性,文明素質低下,社會公德意識缺失。

高空拋雜物除了影響環境衛生外,更帶來了很多安全隱患。譬如,往樓下扔酒瓶等就很容易造成傷人甚至死亡事故。而筆者所居住的小區就曾發生過樓上居民扔菸頭而燒壞了樓下被子的事情。因而,高空亂拋雜物這種極不道德的行爲,極有可能構成犯罪。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而根據我國《刑法》有關規定,如果明知樓下方有行人而故意投擲垃圾,自認爲能夠避免砸傷路人,卻沒有避免而造成人員傷害的.,如果情節嚴重,行爲人除了民事賠償外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所以,高空亂拋雜物的行爲,既不道德也違法,其結果只能是害人又害己。

欲有效地治理高空拋物這一城市頑症,筆者以爲,首先應儘快制定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條例,用強制手段加大管理力度,用法網網住高空亂拋垃圾行爲。香港在治理高空亂拋垃圾管理方面就非常有經驗,據媒體介紹,香港施鐵腕打擊高空拋物行爲。早在2003年,香港房屋署成立了“偵查高空擲物特別任務隊”,聘請一些退役警員在案發地點巡邏,不分晝夜監視;同時購置全新的“數碼監察系統”和“高空擲物監察系統”監控。自成立特別任務隊以來,香港高空亂拋垃圾行爲明顯減少。香港的做法無疑值得更多城市學習借鑑。

再者,我們的街道、社區,也應當加強對居民的公共道德、公共安全教育,增強居民的道德意識和安全意識,號召居民向不文明、不衛生的陋習告別。此外,在當今文明社會裏,人人都應該自律。因而,要根除高空亂拋雜物的陋習,離不開居民自身的努力。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加強道德修養,並真正做到從我做起,時時刻刻爲他人想一想,也爲自己想一想。只有這樣,我們的城市纔會更加美麗,人們的生活纔會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