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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科舉制也可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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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中國古代最爲嚴謹的要數科舉制了,當時的人都是憑藉科舉制成爲官員,然而其實古代科舉制也有加分的說法,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吧!

原來科舉制也可以加分

科舉到了清代,除了三年一考的鄉試、會試正科,還沿用了宋明以來的所謂“恩科”。儘管科舉考試法令甚嚴,對科場舞弊的處罰也極其嚴格,常有砍頭株連的記載。但清朝皇帝爲了籠絡大臣,還是公開採取了一些照顧大臣子弟的科舉措施。

按科場定例:現任的京官三品以上及翰詹科道,外任官員布政使、按察使以上,武官提督、總兵以上,他們的子孫、同胞兄弟,以及同胞兄弟之子,參加鄉試的`稱爲“官生”,卷子另外編爲“官卷”。“官生”的錄取是“提前批”的,每二十名“官生”取中一名,這比其他人考取舉人要容易得多了。

在道光以前,禮部會試和順天鄉試的主考官與房考官,他們的家人和親戚如果參加考試,按照規定他們都回避了批閱試卷這個環節。然而,這並不吃虧,這些官員的家人和親戚的試卷,會被另外封起來派專人閱卷,擇優錄取。

上述的照顧對象,不管怎麼說,還是要參加統一考試的,但還有一些人,明明榜上無名,照樣做舉人。雍正六年,鄉試後,一日雍正皇帝心情很好,通知手下大學士、尚書、侍郎等高級官僚,誰家裏有沒錄取、年齡在二十歲以上的子弟,准許每位大臣各舉一個,開出名單送內閣審定。大學士蔣廷錫等衆大臣欣喜萬分,列出蔣溥等十二子弟的名字呈上去。後來,這十二個人都被皇帝特賜爲“舉人”。

這些以科場加恩大臣子弟的措施,讓大臣們更加感戴皇恩盡忠效命。然而,這也把“爲國選士”的“國事”,實際上變成了皇家的私人“家事”。